《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对女童问题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在“妇女与教育”领域的主要目标中提出,要“保障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小学适龄女童的入学率达到99%左右。五年巩固率提高到95%左右,基本杜绝小学适龄女童失学。初中女童毛入学率达到95%左右”。在策略措施中还提出“重点解决西部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女童、残疾女童、流动人口中女童的义务教育问题。帮助失、辍学女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等。
在保障女童教育和卫生保健权利的同时,各级政府还加大对女童人身权利的保护,注重消除对女童的歧视和暴力,严惩拐卖、暴力伤害等针对女童的暴力违法犯罪行为。近几年国家投入专款1.56亿元,用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专项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