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管理制度 > 优秀学生的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的评选办法

2010年10月25日 23:43:12 来源:青海省循化县积石小学 访问量:3056

一、评选优秀学生的目的:

为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德、智、

体全面发展,学校研究决定在学生中评选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

二、优秀学生的条件

凡正式注册的学生,具备下列条件者,有资格参加评选: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尊敬教师,团结同学,模范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热爱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5、“五自”、“五会”的教育中成绩突出。

以上五点是对优秀学生的基本要求,各班可根据具体情况评选。在评定优秀学生时,

必须坚持品学兼优的标准。

三、优秀学生评选比例

每班选送三名学生作为参评候选人。

四、优秀学生评选程序

各班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年级组长汇总交教育部。

学校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对选送学生完成德、智、体综合评分的基础上,进行评选、审定,并上报校长审批。

五、优秀学生评选时间

每学期期末

 

 

编辑:赵自坚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青海人民政府网 青海电教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电教 青海省循化县积石小学 教育部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青海省循化县积石小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青海省循化县积石小学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信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ICP主体备案号青ICP备19000967号
网站备案号 青ICP备19000967号-1
联系地址:青海省循化县黄河路 11号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