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化教育馆函件
教电馆[2010]35号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10周年”
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
各省活动组织单位:
由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指导、中央电化教育馆等单位主办的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以下简称“电脑制作活动”),在全国各级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及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已经连续举办了十届。
10年间,全国32个省级教育部门积极组织各地广大中小学生踊跃参与,累计有2500多万名中小学生直接参与创作并提交了作品;第五届活动增设电脑机器人竞赛项目以来,累计参加全国电脑机器人竞赛的参赛队达950个(限额推荐);10年间,活动围绕“探索与创新”主题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结合中小学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资源建设和中小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0年是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召开10周年,也是教育部同期举办的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开展10周年。活动组委会决定在举办第十一届电脑制作活动的同时,组织开展“活动10周年”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活动10周年组委会”
由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活动指导单位)、中央电化教育馆(活动主办单位)主管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由“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和省级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委会委员
(名单见附件)。主要职责是配合“活动组委会”指导和组织开展相关宣传纪念活动。
二、组织开展宣传纪念系列活动
(一)开展“电脑制作活动10周年”作品征集
1.2009年“活动10年”,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了“我与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作品征集活动,收到了广大中小学生以及指导教师、学生家长和各级教育部门组织者以及作品评审专家、竞赛裁判等投来的大量稿件,在此基础上,编辑、出版了《中国电化教育—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10年纪念专刊》;活动组委会对历届参加活动并获得一、二等奖的中小学生成长情况进行了问卷追踪调查,在对回收问卷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活动10年”撰写了《探索与创新—“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10年进展情况报告》。
因此,“活动10周年”作品征集主要与各省级活动组织部门合作,由各省负责统一收集、上报十届活动相关素材,力争全景展示“活动10周年”的发展历程。
2.征集作品形式及要求:题目自定,表现形式可以是:
(1)纪念文章:1500字以内、电子版报送。要求是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征文标题字体为黑体小二号、正文字体为仿宋体小三号)。
(2)纪念画作和题词:单幅画;题词在50字以内,硬笔或毛笔书法均可。报送原件。
(3)活动图片:300万像素以上的JPG格式文件。需附说明资料。
(4)活动实录:30分钟以内,MINIDV、DVCAM格式的录像带或DVD画质的文件。需附说明资料。
注意:各类形式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和单位(学校)名称。
3.征集作品使用:上报作品经“活动10周年组委会”审定合格后,将编辑、制作成《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10周年“宣传画册”和“宣传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