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区)教育局: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充分发挥校园影视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加快中小学校优质影视资源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四届全省中小学校园影视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有摄制条件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及各级电教中心、教育电视台均可参加。
二、评选内容
本次活动分校园新闻类、校园专题类、电视教学类和校园综艺节目类。
三、参评要求
(一)参评作品必须是2020年11月至2021年9月间制作的。
(二)凡是全片使用课堂实况录像、视频课件、校园综艺演出等单一镜头的节目不予评审。
(三)为确保信号质量,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名称统一改为:某类_某市/州_某县/区_某校_《作品名称》(例:教学类_西宁市_城西区_黄河路小学_《圆的面积》)
(四)各参赛单位的作品需由县(区)级教育部门进行初选后,将所有参赛作品按类别分类整理并附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至省电化教育馆技术部,逾期不予参加评审。
(五)本届校园电视节目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1.校园新闻类。校园新闻分为硬新闻和软新闻,硬新闻片长不超过1分30秒,软新闻片长不超过5分钟。
评选标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视角独特、选题新颖、内容真实,有同期声,有新闻价值和时效性,表现方式现场性和影视特点突出。
2.校园专题类。校园专题可宣传学校办学特色、介绍校园生活中的典型人物、探讨校园生活的热点问题,或者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摄制的主题集中的影视节目等,长度为5—15分钟。
评价标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题鲜明、有新意;提倡以小见大,挖掘深刻,有深度、有思辨性和正确的导向性;形式新颖,具有较强的可视性、说服力和感染力。
3.电视教学类。影视教学类是指:根据现有课程、教材的教育教学需要摄制的影视教学节目。主要包括:
(1)教学微视频(微课):真实记录教师在新理念指导下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方法进行教学的具有创新性、研究性、示范性特点的教学过程,经过后期精编长度在10分钟之内的影视教学节目。
评价标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方法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 镜头与画面要准确展现教学过程的重点与创新点。
(2)课本剧:根据教材内容摄制的、具有戏剧表演特征的、不超过 30 分钟的教学影视节目。
评价标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改编与再创作要忠实原著;艺术性要为教学性服务;编导作用明显,表演生动、真实、感人;尽可能根据分镜头脚本拍摄;多机位拍摄、后期制作精良。
4.校园综艺类。校园综艺类影视节目主要指:利用影视方式制作和传播的校园歌曲 MTV和电视散文。校园歌曲包括校歌和其他适合中小学生演唱的歌曲,节目长度为3-5 分钟;电视散文是指根据师生的散文作品或其他名家名作拍摄的、艺术地将文学语言与影视语言融为一体的、长度为5-10分钟的电视节目。
评价标准:主题积极健康有导向性;表演者以师生为主体;形式生动、活泼、有趣,具有较强的参与性、可视性和感染力。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
五、参评办法
本次评选由专家现场打分,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0日,参评作品以县(区)以上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省电化教育馆技术部。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巍 当智吉
联系电话:13619712557 135****0525
联系地址:西宁市西山一巷5号
邮 编:810008
邮 箱:76055****@qq.com QQ:76055963
815405****@qq.com QQ:815405248
附件:第十四届青海省中小学校园电视节目评选申报表
青海省电化教育馆
2021年4月25日
附件
第十四届青海省中小学校园电视节目评选申报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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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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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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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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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类别 | 新 闻( ) 专 题( ) 教 学 ( ) 综艺( ) | ||||||||||
主创人员 | 编 导 | 撰 稿 | 摄 像 | 制作或编辑 | 解 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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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过其它评比及获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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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创作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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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 |
(公章) 年 月 日 |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