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教育局:
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的通知》(教电馆〔2010〕14号)精神,决定继续举办青海省中小学多媒体教育软件大赛。请各地以大赛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信息技术教育普及和提高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认真组织本地区教师积极参加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大赛组织委员会
主任 委 员:高海宾(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委员:杨 忠(省电化教育馆馆长、省电化教育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委 员: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和专家组成员及资深中小学教师
2.大赛评审委员会
大赛组委会组织省内相关专家、学者和资深中小学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作品评选工作。
二、参赛对象
全省中小学教师,各级电教中心、教研室教师。
三、参赛作品类型
多媒体课件、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
四、参赛作品要求
1.课件要求
多媒体课件是指基于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将图、文、声、像等多种表现方式有机结合表达和传递教学内容,辅助教师与学生的教与学,以完成特定教学任务的教学软件。多媒体课件可以针对某些知识点,可以是一课时或一个教学单元的内容。单纯的PowerPoint电子讲稿和教学媒体资源不属于参赛范围。
参赛作品应能独立于原开发环境运行,不需安装,要求递交的光盘无病毒,运行良好。
2.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要求
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是指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把信息技术作为内容、方法与手段融合在学科教学过程中,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教学过程整体优化的课例。包括课堂教学实况录像和教学设计两方面内容。
鼓励利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三种模式”所提供的教学资源和教学环境,开展课堂教学的课例参赛。
参赛作品必须同时提供教学设计与课例实况录像,报送的课例应是根据教学设计所完成的课堂实录,每节课为一个标准课时,主要教学环节应有字幕提示。
课例视频图像分辨率为720×576,比例为4:3,有效画面不能压缩。视频质量不低于MPEG-2格式的标准,并保存为WMV格式。
有明显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严格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已在国家级、省级比赛活动中获过奖的不再参赛。
参赛作品的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央电化教育馆网站(****)或青海省电化教育馆网站(****)查看《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指南》的相关内容。
五、报送要求
1.各地参赛作品应分别经县(区)教育局、州(地、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后,将推荐的优秀课件和课例以光盘形式报送,一式二份。光盘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一号光盘为“2010年青海省中小学多媒体教育软件大赛作品(课件)”,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中学、小学(含参赛作品清单见附表2),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四级文件夹内容为参赛作品、参赛作品登记表(附表3)。二号光盘为“2010年青海省中小学多媒体教育软件大赛作品(整合课例)”,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中学、小学(含参赛作品清单见附表2),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四级文件夹内容为参赛课例、参赛作品登记表(附表3)、课例的教学设计和课后反思。参赛作品由各州(地、市)教育局统一报送,报送作品时须附以下材料:
①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表1);
②参赛作品清单(附表2)文字稿;
③参赛作品登记表(附表3)文字稿;
④课例的教学设计、课后反思文字稿2份;
⑤本地区组织大赛活动情况小结(必须有参加活动的学校数、教师数、参赛作品数)文字稿和电子稿。
2.参赛作品及相关材料必须于6月30日前报省电化教育馆。逾期、不符合报送要求及个人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3.经省级评选后推荐参加全国大奖赛的课件,需向全国大奖赛组委会缴100元评审费。
4.经省级评选后推荐参加全国大奖赛的课例,需向全国大奖赛组委会缴200元评审费。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所有奖项均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获奖优秀作品将被推荐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
七、其它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7号省电教馆教研科
联系人:陈芙萍
电 话:**** 传 真:****
邮 编:810008 电子邮箱:QHDJG****@163.com
附表:1.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下载)
2.参赛作品清单(下载)
3.参赛作品登记表(下载)
4.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指南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电化教育学会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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